摇号通知
南通市通州区金桥幼儿园决定于2018年7月25日下午在南通市通州区文博中心二楼小剧场,对前期审核通过的户籍在金桥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216名幼儿进行摇号,以确定175个学额。请每个家庭派一名代表(幼儿的父亲或母亲)于2018年7月25日下午13:00到达通州区文博中心二楼小剧场参加摇号机摇号。
1.需带材料:参加摇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与幼儿的户口簿原件(父母与幼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供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地址:通州区文博中心二楼小剧场(通州区朝霞路86号,行政中心东侧)。
3.幼儿的父母因故不能参与摇号,需委托他人代为参与摇号的,受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书。受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与幼儿户口簿原件(委托人与幼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供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参加摇号。(委托书样本附后)
南通市通州区金桥幼儿园
2018年7月23日
委托书
委托人:张三,男,公民身份号码: 。
受托人:李四,男,公民身份号码: 。
委托人 张三 是 (幼儿姓名)的父亲。委托人因工作繁忙,特委托 (受托人姓名)代为参加南通市通州区金桥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的入学摇号。
委托人认可并接受受托人的摇号结果。
委托人: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委托人和幼儿的户口簿原件(委托人与幼儿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须同时提供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