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幼儿园劳务派遣人员

发布时间: 2019-03-25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报经区教育体育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实验幼儿园金桥分园劳务派遣用工保育员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方面疾病,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有上岗证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月25日~3月27日在幼儿园网站及幼儿园大门口发放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于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携带下列材料到实验幼儿园金桥分园(金新街道弘德路1号)报名,联系电话:68210599。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5.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水平的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所有报名应聘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1.笔试:幼儿园保育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2.面试:回答问题、助教基本功展示、实际操作等。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试用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依次替补;若有已体检合格但主动放弃者,空缺名额依次替补。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拟聘用人员在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内等一定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六、人员待遇
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七、其它事项
保育员岗位当年若有人员因离职、退休或扩班等原因产生空缺岗位情况,可从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合格的落聘人员中依次替补。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邀请责任督学等监督人员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以上录用人员根据通州区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人员的相关规定,由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实行劳务派遣。
本招聘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实验幼儿园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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